四大用工乱象困扰建筑业 七成工人未签劳动合同
四大用工乱象困扰建筑业 七成工人未签劳动合同
四大用工乱象困扰建筑业 七成工人未签劳动合同
作者:吴丰恒 文章发于: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1097 更新时间:2011-12-7 顶 荐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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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吴丰恒 发自北京
编者按
两年前的12月份,“中国工人”入选美国《时代》杂志年度人物,引起了巨大轰动。有人说,中国经济带领世界走向经济复苏,功劳首先要归于这些勤劳坚韧的中国工人。《时代》对这个群体的致敬,其实是一种提醒: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我们是否真正关心过他们的生存?
临近年终,各种用工问题又逐步浮现。最近,一家为建筑工群体服务的民间机构,联合大学生志愿者作出了一份关于4个大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揭示了多方面用工乱象。有学者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报告启发我们,应当反思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在建筑行业)我们用到上个世纪30年代的生产关系,用这种制度作为基础建成了我们现代化的大厦,真是匪夷所思。”
1 群像
建筑工人“四城记”
男性,青壮年、农业户口、初中文化、拖家带口;收入高是一种误解,工作强度大被忽视;住废弃仓库、喝水困难、劳动权益红色警报……这是“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反映出的四地建筑工人大军的基本生存现状。
2011年4~11月,7个月时间内,以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京渝沪深7所高校师生为主力的调查人员走访了北京市、重庆市、深圳市、上海市39个建筑工地,发放了1194份问卷,有效回收了1064份问卷,在上百个统计数据基础上形成了这份报告。
《劳动合同法》、《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均有相关规定,如建筑企业应当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这份调查报告却显示,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人工资、保险覆盖率低,仍是目前建筑业用工的普遍特征。
报告指出,建筑业用工乱象的根源在于三个方面:劳动部门监察、查处不力;用工企业明知故犯、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中国建筑业普遍施行的层层转包、利益链冗长的“包工制度”。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报告)用严谨科学的方法揭示了重大问题,令人信服,也令人震惊。(包工制度)不能再持续下去。”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从“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户口与来源地”、“受教育程度”、“婚姻与家庭状况”五个方面,通过数据对建筑工人群体面貌进行了勾勒和分析。
在从业人员年龄方面,青壮年是建筑工人的主体。其中,21~30岁年龄段占比24.7%,31~40岁占比25.3%,41~50岁占比29.9%,50岁以上、20岁及以下年龄段分别占比12.5%和7.5%。工人平均年龄为37岁。
在从业人员性别方面,男性占到了绝大多数,达到93.5%。
报告显示,四城建筑工人中农业户口的比例均在90%以上,少量非农户口工人来自小县城或乡镇,少部分人是失地农民。
报告显示,四城市建筑工人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及以下。初中文化程度的工人合计占到52.1%,小学文化程度的工人占比24.8%。报告写道,“我们发现,30岁以下的新生代建筑工的文化程度明显高于30岁以上的群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达1/3。”
报告统计,四城市中,建筑工人日平均工资为125元,北京、重庆、深圳、上海日平均工资分别为135元、116元、127元、117元。“我们用二十分位表来做分析。可以看出,建筑工群体内部的工资收入存在较严重的分化,收入最高的20%群体的日平均工资为192元/天,收入最低的20%群体的日平均工资为69元/天,两者比值是1:2.8。”
绝大部分工人的薪水不高。报告写道,“我们的调查发现,建筑工人中确实存在收入较高的人群,但是数量非常少,我们只发现11个建筑工人的日工资达到300元/天(但工作时间均在12个小时以上),其中有两人分别是350元/天、400/天,只占受调查总体的1.2%。而有20%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只有69元/天(主要是小工),日工资在100元/天或以下的占42.3%,在150元/天及以下的建筑工人占82.2%。”
报告显示,建筑工人平均日工作时间达到9.9个小时,月平均工作时间达到27天。
建筑工人居住环境不容乐观。报告写道,“建筑工人宿舍一般是彩钢结构的双层或三层简易房,一个房间通常放5~8张上下铺双人床,部分工地租用废弃仓库或厂房做工人宿舍,一个大仓库会住近100人。”
一名建筑工人说,有一次他们几十名工友承担了铺水泥的工作,工友就在钢筋上铺木板当床睡觉,等到水泥铺到睡觉的那块地方,他们又把木板挪到工地上其他位置。
报告统计,北京市建筑工地超过1/3的工人很难喝上热水,超过一半没有条件洗热水澡。
2 乱象
建筑业四大用工问题突出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总结了建筑业目前存在的四个主要的用工问题。
超七成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在建筑行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依然较低。
报告统计了1000多份问卷后发现,未在工地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在北京比例达72%,在重庆达85.2%,在深圳达70.6%,在上海达69%。样本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总计达到了75.6%。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留存率也极低,总计63.6%的工人未拿到合同原件。报告称,“很多劳务公司给工人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单份合同或霸王合同,工人签完了字,合同就被收走了。”
按月结工资比例不足三成
报告按照 “年底结清”、“每月结清”、“工程结束时结清”、“按季度结清”对建筑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统计,比例分别是40.2%、28.1%、22.5%、9.2%。
拖欠工资现象依然比较明显。报告显示,在北京、重庆、深圳三地,分别有48.3%、31.5%、44.2%的工人遭遇过工资拖欠情况,平均比例为41.2%;“自己没有遇到过,但是知道别的工友遇到过”的工人分别占27.3%、21.6%、22.4%,平均比例为24.2%。
报告指出,“按月足额发工资是解决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的关键,……而本次调查数据说明,到目前为止,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执行情况仍然很不理想。”
北京超七成工人无工伤保险
建筑业是高风险行业,《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报告发现,拥有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比例仅占41.7%,拥有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人比例仅占18%,拥有医疗保险的仅占13.7%,拥有养老保险的比例为8.6%。
在京渝沪深四城市中,只有重庆市的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了77%。受调查的北京建筑工人中,“任何保险也没有”的占到了33.9%。
报告认为,“社会保险问题背后牵涉的是劳动合同问题。建筑业受工伤工人由于没签劳动合同经常陷入维权困境,而不得不接受公司单方面的私了条件,给工伤工人及家庭造成非常大的困难。很多劳务公司逃避给工人上保险的责任而不愿意与工人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包括社会保险内容。
九成工人未领到高温补贴
由于建筑业很多工种是室外作业,夏天有很长时段是在高温环境中作业,因此,北京、重庆、上海、深圳四地对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调查询问了建筑工地高温补贴的发放情况,却发现九成建筑工人没有领到高温补贴,四地的比例分别为94.1%、86.1%、92.5%、82.6%。
防暑用品能够给建筑工人在户外高温作业提供一定保护。然而数据显示,建筑工人在夏天工作时能获得防暑用品的人数仅占51.5%,在四地比例分别为39.2%、71.3%、33.7%、59.9%,“(工人)所谓的防暑用品主要是指藿香正气水、绿豆汤等”。
乱象小结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写道,“本次调研的数据显示,目前建筑工人的合同签订率普遍比较低;北京与上海普遍存在不按月结工资的现象,工资拖欠在很大范围内存在;很少工人享受到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深圳、上海尤其是北京的建筑工人工伤保险覆盖率低,工伤权益缺乏保障;夏天的高温补贴很少工人享受到。四个城市中,重庆市的建筑工人在按月发工资与工伤保险方面的待遇比其他三个城市好,北京市的工伤保险覆盖率比其他三个城市低很多。”
对此,建筑公司有明知故犯嫌疑。“据我们对北京市一些建筑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访谈,建筑公司的劳务管理基层员工对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工伤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及实施方式了解都是比较清楚的。”
建筑公司被批评以虚假方式应付检查。“我们在建筑公司项目部看到用于记录监督劳务公司每月支付工人工资情况的文书,以及记录工人名单包括考勤的表格等,被访谈者也很肯定地说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合同以后会留存一份在工地项目部备案,以备有关部门检查。可见从形式和方法上来说,目前的一些监管办法已经被一些用工企业以虚假的方式执行了下来,以应付检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报告认为,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一方面是由于劳动部门对建筑工地的监察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部门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用工行为没有进行严厉处理,导致用工企业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报告在对劳动部门的监察、处理方式提出批评的同时,又进一步指出,导致建筑工人权益受损的根源在于“包工制度”。
3 根源
包工制打下欠薪“死结”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写道,“我们所讲的"包工制"是指,建筑工程被层层分包给不同规模的包工队,建筑工人在包工头的组织与带领下进行劳动。日常管理由包工头或包工头指定的带班负责,工人工资发放和生活费发放由包工头负责,由包工头带领的工人倾向于认定包工头是自己的老板。调查数据所反映出来的工人日常管理、工资发放、对劳动关系的认知都证实了我们的判断:包工制仍是目前建筑工地上普遍的用工形式。”
“包工制”盛行已久。1980年,国家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条例》,允许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建立承包关系,建筑企业开始实行限制劳动用工的内部承包制度。
1984年9月,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强调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与工程招标承包制。11月,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又联合发文,进一步承认竞价体制、鼓励缩短竞价时间、降低竞价成本。工程承包与分包经验开始在全国推广。
1998年3月,中国第一部《建筑法》出台,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方面作出了更明确规定。
报告认为,包工制度在中国现实环境下已经逐步沦为一种“前市场社会雇佣关系”。
“大部分建筑工人雇佣关系的确立是在老家村庄完成的,工人出门之前,带工人出来的包工头就和他们讲好工价、什么时候发工资,有时候甚至不讲工价,只有一个模糊的承诺。这种约定是口头的,没有书面协议,他的存在完全建立在乡土社会的熟人信任基础上。可以说,这是一种前市场社会的雇佣关系。调查发现,64%的建筑工人认为包工头是他们的老板。”
在这种雇佣关系下,“普通工人基本上很难接触到包工头的上级,有的甚至不知道劳务公司的存在。而且,在这样一个包工队里面,包工头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对工人进行约束,软约束有熟人的面子关系、讲好话、下承诺等,硬约束以克扣或不发工资、不给你派活、走人为要挟。工人要向包工头的上级提要求,首先要突破这层关系。”
报告进一步分析,“由于工人的工资发放完全掌握在包工头手里,再囿于熟人关系,一般工人不轻易与包工头撕破脸皮。即使一些曾经吃亏上当的工人认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找到包工头或劳务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也基本很难实现。单个工人针对公司或包工头完全不具备谈判能力,除了用脚投票,他们没有迫使公司必须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筹码。”
“相对于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包工制度遮蔽了最基本的劳动关系,地产资本透过层层分包达到资金层层垫付,以缓解资金链紧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也因其牵涉的利益主体众多、利益链条冗长而成为难题。”
12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等多名学者对包工制度提出了猛烈批评。
杨团说,农民工生产体制表明,其还没有完成“工人阶级化”,“典型的是包工制,近似于一种包身工关系”。
郭于华抛出两个问题,“首先,欠薪何以可能?第二,讨薪为何不成?这背后是国家、资本、人民之间的关系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就是中国问题的解答。”
杨团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应当反思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在建筑行业)我们用到上个世纪30年代的生产关系,用这种制度作为基础建成了我们现代化的大厦,真是匪夷所思。”
报告作者、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劳工项目统筹刘丽君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会将报告递交给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建筑业相关部门。
4 对话
刘丽君:工人的热忱令我印象深刻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发布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对报告作者、报告发布方“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刘丽君进行了专访。
NBD:报告发布方“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大家还不是很熟悉,请给我们介绍一下。
刘丽君:北京行在人间是一个为建筑工群体服务的民间机构,正式成立于2009年。机构有两个项目,一个是面向建筑工人的,一个是面向打工子弟的。我们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有合作。
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成立于2008年,是由北京10多家高校的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志愿者网络,主要在高校旁边的一些工地上开展活动,每周周末同学们都进工地,为工人放电影,讲新闻,办工友书屋。这三年来,志愿者在工地上的服务从未间断。
NBD:你们怎么想到做这样一个报告?
刘丽君:主要是想对目前建筑工人整体的生存状况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我们机构承担了调研设计、数据分析、写作报告以及组织调研的工作,安全帽发动了北京的大学生做调研。
NBD:这份报告收集了上千份问卷,发布了上百个数据,你们是如何调查和统计的?
刘丽君:调研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辅以参与观察与访谈。由于进入工地有一定困难,调研之前,先对不同区位的工地进行踩点,选择比较容易进入、规模也比较大的工地。踩好点后,调研员进入工地宿舍,随机对工人进行访问。在调研对象的选取上,我们考虑平衡年龄、工种与地域因素。
NBD:在调查和制作报告的过程中,你有什么印象特别深刻的事情?
刘丽君:让我感受最深刻是工人的热忱。我们是以陌生人身份进入他们宿舍里面的,一般人会想象入室访问很困难,但是大多数工人很友好。我们的问卷有点长,也有工人会不耐烦,但是多数情况都很好。真的要谢谢他们。另外,工地的住宿环境不好、工人工作辛苦的程度,不同的工人在这种环境中的生活态度也让我印象深刻。
NBD:报告披露的问题很多,你认为哪些现象最值得社会关注?
刘丽君: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不按月发工资、工伤保险覆盖率低以及工地用水用电、卫生方面的问题这四个问题最值得社会关注。
作者:吴丰恒 文章发于: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1097 更新时间:2011-12-7 顶 荐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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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吴丰恒 发自北京
编者按
两年前的12月份,“中国工人”入选美国《时代》杂志年度人物,引起了巨大轰动。有人说,中国经济带领世界走向经济复苏,功劳首先要归于这些勤劳坚韧的中国工人。《时代》对这个群体的致敬,其实是一种提醒: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我们是否真正关心过他们的生存?
临近年终,各种用工问题又逐步浮现。最近,一家为建筑工群体服务的民间机构,联合大学生志愿者作出了一份关于4个大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揭示了多方面用工乱象。有学者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报告启发我们,应当反思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在建筑行业)我们用到上个世纪30年代的生产关系,用这种制度作为基础建成了我们现代化的大厦,真是匪夷所思。”
1 群像
建筑工人“四城记”
男性,青壮年、农业户口、初中文化、拖家带口;收入高是一种误解,工作强度大被忽视;住废弃仓库、喝水困难、劳动权益红色警报……这是“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反映出的四地建筑工人大军的基本生存现状。
2011年4~11月,7个月时间内,以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京渝沪深7所高校师生为主力的调查人员走访了北京市、重庆市、深圳市、上海市39个建筑工地,发放了1194份问卷,有效回收了1064份问卷,在上百个统计数据基础上形成了这份报告。
《劳动合同法》、《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均有相关规定,如建筑企业应当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这份调查报告却显示,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人工资、保险覆盖率低,仍是目前建筑业用工的普遍特征。
报告指出,建筑业用工乱象的根源在于三个方面:劳动部门监察、查处不力;用工企业明知故犯、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中国建筑业普遍施行的层层转包、利益链冗长的“包工制度”。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报告)用严谨科学的方法揭示了重大问题,令人信服,也令人震惊。(包工制度)不能再持续下去。”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从“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户口与来源地”、“受教育程度”、“婚姻与家庭状况”五个方面,通过数据对建筑工人群体面貌进行了勾勒和分析。
在从业人员年龄方面,青壮年是建筑工人的主体。其中,21~30岁年龄段占比24.7%,31~40岁占比25.3%,41~50岁占比29.9%,50岁以上、20岁及以下年龄段分别占比12.5%和7.5%。工人平均年龄为37岁。
在从业人员性别方面,男性占到了绝大多数,达到93.5%。
报告显示,四城建筑工人中农业户口的比例均在90%以上,少量非农户口工人来自小县城或乡镇,少部分人是失地农民。
报告显示,四城市建筑工人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及以下。初中文化程度的工人合计占到52.1%,小学文化程度的工人占比24.8%。报告写道,“我们发现,30岁以下的新生代建筑工的文化程度明显高于30岁以上的群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达1/3。”
报告统计,四城市中,建筑工人日平均工资为125元,北京、重庆、深圳、上海日平均工资分别为135元、116元、127元、117元。“我们用二十分位表来做分析。可以看出,建筑工群体内部的工资收入存在较严重的分化,收入最高的20%群体的日平均工资为192元/天,收入最低的20%群体的日平均工资为69元/天,两者比值是1:2.8。”
绝大部分工人的薪水不高。报告写道,“我们的调查发现,建筑工人中确实存在收入较高的人群,但是数量非常少,我们只发现11个建筑工人的日工资达到300元/天(但工作时间均在12个小时以上),其中有两人分别是350元/天、400/天,只占受调查总体的1.2%。而有20%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只有69元/天(主要是小工),日工资在100元/天或以下的占42.3%,在150元/天及以下的建筑工人占82.2%。”
报告显示,建筑工人平均日工作时间达到9.9个小时,月平均工作时间达到27天。
建筑工人居住环境不容乐观。报告写道,“建筑工人宿舍一般是彩钢结构的双层或三层简易房,一个房间通常放5~8张上下铺双人床,部分工地租用废弃仓库或厂房做工人宿舍,一个大仓库会住近100人。”
一名建筑工人说,有一次他们几十名工友承担了铺水泥的工作,工友就在钢筋上铺木板当床睡觉,等到水泥铺到睡觉的那块地方,他们又把木板挪到工地上其他位置。
报告统计,北京市建筑工地超过1/3的工人很难喝上热水,超过一半没有条件洗热水澡。
2 乱象
建筑业四大用工问题突出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总结了建筑业目前存在的四个主要的用工问题。
超七成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在建筑行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依然较低。
报告统计了1000多份问卷后发现,未在工地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在北京比例达72%,在重庆达85.2%,在深圳达70.6%,在上海达69%。样本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总计达到了75.6%。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留存率也极低,总计63.6%的工人未拿到合同原件。报告称,“很多劳务公司给工人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单份合同或霸王合同,工人签完了字,合同就被收走了。”
按月结工资比例不足三成
报告按照 “年底结清”、“每月结清”、“工程结束时结清”、“按季度结清”对建筑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统计,比例分别是40.2%、28.1%、22.5%、9.2%。
拖欠工资现象依然比较明显。报告显示,在北京、重庆、深圳三地,分别有48.3%、31.5%、44.2%的工人遭遇过工资拖欠情况,平均比例为41.2%;“自己没有遇到过,但是知道别的工友遇到过”的工人分别占27.3%、21.6%、22.4%,平均比例为24.2%。
报告指出,“按月足额发工资是解决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的关键,……而本次调查数据说明,到目前为止,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执行情况仍然很不理想。”
北京超七成工人无工伤保险
建筑业是高风险行业,《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报告发现,拥有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比例仅占41.7%,拥有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人比例仅占18%,拥有医疗保险的仅占13.7%,拥有养老保险的比例为8.6%。
在京渝沪深四城市中,只有重庆市的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了77%。受调查的北京建筑工人中,“任何保险也没有”的占到了33.9%。
报告认为,“社会保险问题背后牵涉的是劳动合同问题。建筑业受工伤工人由于没签劳动合同经常陷入维权困境,而不得不接受公司单方面的私了条件,给工伤工人及家庭造成非常大的困难。很多劳务公司逃避给工人上保险的责任而不愿意与工人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包括社会保险内容。
九成工人未领到高温补贴
由于建筑业很多工种是室外作业,夏天有很长时段是在高温环境中作业,因此,北京、重庆、上海、深圳四地对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调查询问了建筑工地高温补贴的发放情况,却发现九成建筑工人没有领到高温补贴,四地的比例分别为94.1%、86.1%、92.5%、82.6%。
防暑用品能够给建筑工人在户外高温作业提供一定保护。然而数据显示,建筑工人在夏天工作时能获得防暑用品的人数仅占51.5%,在四地比例分别为39.2%、71.3%、33.7%、59.9%,“(工人)所谓的防暑用品主要是指藿香正气水、绿豆汤等”。
乱象小结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写道,“本次调研的数据显示,目前建筑工人的合同签订率普遍比较低;北京与上海普遍存在不按月结工资的现象,工资拖欠在很大范围内存在;很少工人享受到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深圳、上海尤其是北京的建筑工人工伤保险覆盖率低,工伤权益缺乏保障;夏天的高温补贴很少工人享受到。四个城市中,重庆市的建筑工人在按月发工资与工伤保险方面的待遇比其他三个城市好,北京市的工伤保险覆盖率比其他三个城市低很多。”
对此,建筑公司有明知故犯嫌疑。“据我们对北京市一些建筑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访谈,建筑公司的劳务管理基层员工对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工伤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及实施方式了解都是比较清楚的。”
建筑公司被批评以虚假方式应付检查。“我们在建筑公司项目部看到用于记录监督劳务公司每月支付工人工资情况的文书,以及记录工人名单包括考勤的表格等,被访谈者也很肯定地说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合同以后会留存一份在工地项目部备案,以备有关部门检查。可见从形式和方法上来说,目前的一些监管办法已经被一些用工企业以虚假的方式执行了下来,以应付检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报告认为,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一方面是由于劳动部门对建筑工地的监察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部门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用工行为没有进行严厉处理,导致用工企业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报告在对劳动部门的监察、处理方式提出批评的同时,又进一步指出,导致建筑工人权益受损的根源在于“包工制度”。
3 根源
包工制打下欠薪“死结”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写道,“我们所讲的"包工制"是指,建筑工程被层层分包给不同规模的包工队,建筑工人在包工头的组织与带领下进行劳动。日常管理由包工头或包工头指定的带班负责,工人工资发放和生活费发放由包工头负责,由包工头带领的工人倾向于认定包工头是自己的老板。调查数据所反映出来的工人日常管理、工资发放、对劳动关系的认知都证实了我们的判断:包工制仍是目前建筑工地上普遍的用工形式。”
“包工制”盛行已久。1980年,国家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条例》,允许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建立承包关系,建筑企业开始实行限制劳动用工的内部承包制度。
1984年9月,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强调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与工程招标承包制。11月,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又联合发文,进一步承认竞价体制、鼓励缩短竞价时间、降低竞价成本。工程承包与分包经验开始在全国推广。
1998年3月,中国第一部《建筑法》出台,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方面作出了更明确规定。
报告认为,包工制度在中国现实环境下已经逐步沦为一种“前市场社会雇佣关系”。
“大部分建筑工人雇佣关系的确立是在老家村庄完成的,工人出门之前,带工人出来的包工头就和他们讲好工价、什么时候发工资,有时候甚至不讲工价,只有一个模糊的承诺。这种约定是口头的,没有书面协议,他的存在完全建立在乡土社会的熟人信任基础上。可以说,这是一种前市场社会的雇佣关系。调查发现,64%的建筑工人认为包工头是他们的老板。”
在这种雇佣关系下,“普通工人基本上很难接触到包工头的上级,有的甚至不知道劳务公司的存在。而且,在这样一个包工队里面,包工头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对工人进行约束,软约束有熟人的面子关系、讲好话、下承诺等,硬约束以克扣或不发工资、不给你派活、走人为要挟。工人要向包工头的上级提要求,首先要突破这层关系。”
报告进一步分析,“由于工人的工资发放完全掌握在包工头手里,再囿于熟人关系,一般工人不轻易与包工头撕破脸皮。即使一些曾经吃亏上当的工人认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找到包工头或劳务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也基本很难实现。单个工人针对公司或包工头完全不具备谈判能力,除了用脚投票,他们没有迫使公司必须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筹码。”
“相对于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包工制度遮蔽了最基本的劳动关系,地产资本透过层层分包达到资金层层垫付,以缓解资金链紧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也因其牵涉的利益主体众多、利益链条冗长而成为难题。”
12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等多名学者对包工制度提出了猛烈批评。
杨团说,农民工生产体制表明,其还没有完成“工人阶级化”,“典型的是包工制,近似于一种包身工关系”。
郭于华抛出两个问题,“首先,欠薪何以可能?第二,讨薪为何不成?这背后是国家、资本、人民之间的关系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就是中国问题的解答。”
杨团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应当反思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在建筑行业)我们用到上个世纪30年代的生产关系,用这种制度作为基础建成了我们现代化的大厦,真是匪夷所思。”
报告作者、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劳工项目统筹刘丽君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会将报告递交给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建筑业相关部门。
4 对话
刘丽君:工人的热忱令我印象深刻
“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发布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对报告作者、报告发布方“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刘丽君进行了专访。
NBD:报告发布方“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大家还不是很熟悉,请给我们介绍一下。
刘丽君:北京行在人间是一个为建筑工群体服务的民间机构,正式成立于2009年。机构有两个项目,一个是面向建筑工人的,一个是面向打工子弟的。我们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有合作。
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成立于2008年,是由北京10多家高校的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志愿者网络,主要在高校旁边的一些工地上开展活动,每周周末同学们都进工地,为工人放电影,讲新闻,办工友书屋。这三年来,志愿者在工地上的服务从未间断。
NBD:你们怎么想到做这样一个报告?
刘丽君:主要是想对目前建筑工人整体的生存状况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我们机构承担了调研设计、数据分析、写作报告以及组织调研的工作,安全帽发动了北京的大学生做调研。
NBD:这份报告收集了上千份问卷,发布了上百个数据,你们是如何调查和统计的?
刘丽君:调研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辅以参与观察与访谈。由于进入工地有一定困难,调研之前,先对不同区位的工地进行踩点,选择比较容易进入、规模也比较大的工地。踩好点后,调研员进入工地宿舍,随机对工人进行访问。在调研对象的选取上,我们考虑平衡年龄、工种与地域因素。
NBD:在调查和制作报告的过程中,你有什么印象特别深刻的事情?
刘丽君:让我感受最深刻是工人的热忱。我们是以陌生人身份进入他们宿舍里面的,一般人会想象入室访问很困难,但是大多数工人很友好。我们的问卷有点长,也有工人会不耐烦,但是多数情况都很好。真的要谢谢他们。另外,工地的住宿环境不好、工人工作辛苦的程度,不同的工人在这种环境中的生活态度也让我印象深刻。
NBD:报告披露的问题很多,你认为哪些现象最值得社会关注?
刘丽君: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不按月发工资、工伤保险覆盖率低以及工地用水用电、卫生方面的问题这四个问题最值得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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